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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深圳政府又悄悄发布了一份重磅文件!

18日晚,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旧城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配置和建设条例》修正案。文件显示,政府不仅计划大幅提高保障性住房在老改造项目中的比重,还计划在福田中央商务区、后海中心、深圳湾超级总部等核心区域扩大保障性住房!

根据规定,所有改建为住宅楼和公寓的旧装修项目的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和建筑比例分为三类面积空房间:第一类为20%,第二类为18%,第三类为15%,几乎是以前数字的两倍!其中,比例最大的地区主要是城市中心和次中心,即经济适用房比例最大的最核心地区。

在新的分配和建设条例中,这三类区域是如何划分的,发生了哪些具体变化?

一级区域

范围:主要指福田-罗湖、南山-前海、宝安、盐田、光明新区、龙华区、平山区、大云新城等城市的主城区和次中心区,以及规划以R&D和办公功能为重点的重点工业园区,位于已建成、在建、最近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1000米城际线路和铁路车站范围内。

新区:福田中心区、前海区、后海中心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宝安中心区、大云新城、平山中心区、光明凤凰城、清水河区、盐田河临港现代服务业区、宝龙工业区等

二级区域

范围:除一级区外,城市的主城区和次中心区规划为以研发办公为主要功能的重点工业园区,已建、在建和近期建成的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1000米城际铁路和火车站。

新区:空港口新城、平湖金融现代服务基地、八光国际生物谷、6、12、13、14、16号线车站1000米覆盖区。

三类区域

范围:指一、二类区域和除基本生态控制线以外的所有陆地区域。

新区:机场区、大厂湾区、屏山区东部、大鹏新区、坪地街等。

从新增区域来看,不仅是中心区,地铁周边的旧改造项目也基本配备了经济适用房。在二级区域的新增区域,甚至在新批准的四阶段计划中列出了五条地铁。

通过协调全市土地整理实施方案,加快地铁沿线改造,可在轨道快速线车站和车辆段等位置适宜(如靠近工业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的大规模(如约4平方公里)商业、住宅和公共服务综合开发用地,形成原特区以外的新城,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

2017年社会保障住房建设任务分配

根据“十三五”规划,深圳市更新单元规划总规模控制在35-50平方公里,到2020年土地供应总量将达到23.6公里。政府还将通过城市改造筹集13万套人才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无论是每平方米20万元的豪华住宅区,还是关外新开发的工业区,未来都将出现一波经济适用房热潮。

《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关于提请对《深圳市旧城改造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和建设条例》图纸进行动态修改的通知》

标题:深圳计划扩大经济适用房的分布范围或在24个核心区域扩大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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