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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在疫情防控期间,深圳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新皇冠肺炎核酸检测有哪些注意事项?过来看看!

深圳在疫情防控中委托核酸检测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根据国家卫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医疗机构和医生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易发[2018]19号),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的医疗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医疗消毒供应等服务可委托独立设立医疗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或其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不具备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检测机构或用人企业委托第三方资质机构进行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应当注意:

1.企业员工或不合格医疗机构或检测机构的人员不能直接或直接指导企业员工采集样本。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样品采集的技术人员应经过生物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技能。

2.根据国家卫生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要求的通知,优先采集咽拭子和痰液(轻度病例)。

3.样品运输应按照《人体高致病性微生物(病毒)或样品运输管理条例》(卫生部令第45号)执行。样品不得随意交给不具备运输资质的机构。

4.新型冠状病毒中的相关样本应由专人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样本安全,防止误用、恶意使用、盗窃、抢劫、丢失、泄漏等事件。

5.样品采集后,应根据相关要求立即送至实验室。如果温度太高,应该放入冰块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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