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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从2020年起,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家庭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区政府支付,保险由区卫生部门统一办理。参保家庭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或申请登记。

从2020年起,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家庭可享受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区政府支付,保险由区卫生部门办理。参保家庭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或申请登记。

保险对象

在参保对象上,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要求独生子女父母至少有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此外,独生子女父母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含)仅生一个孩子,且未依法收养一个孩子,且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含)未生育或收养一个孩子。

在保险期内,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有权获得意外死亡/意外残疾保护、意外伤害医疗保护、白血病保护、猝死保护和丢失搜索保护。

保险金额:

意外死亡/意外伤残保险:22.5万元/户,22.5万元/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户13200元;白血病的个人保险金额是1万元。猝死的个人保险金额是10,000元。失踪和寻求人身保险的100元/天限于10天。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也享受综合保险

除了为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深圳还为特殊计划生育家庭购买综合保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综合保险费也由区政府支付,参保人员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或申请登记。

被保险人的要求:

要求在本市户籍,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5年12月31日以前(含)只生一个孩子,无收养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孩子,2016年1月1日以后(含)未生育或收养一个孩子;同时,被保险人的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被依法认定为三级或三级以上残疾,且该妇女年满49岁(含49岁)。对于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性或女性超过49岁(含49岁),可以享受该保险。

2020年深圳将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保险

保险范围:

在保险期内,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享有意外死亡/意外残疾、重大疾病、住院补充医疗护理、一般住院津贴、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特殊人员护理、疾病完全残疾和丧失搜寻能力的保护。

保险金额:

意外死亡/意外伤残保险金额82000美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3.1万元。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金额为5000元;普通住院津贴每天保证150元,保单共支付90天。重大疾病住院补助每日保障200元,保单共支付90天。特殊人员护理保证每天80元,全年累计最高补偿30天;伤残保险总额为2万元。失物招领和担保每日100元,限10天,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意外死亡保险10000元,与意外伤害保险分摊。

2020年深圳将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保险

保险期限:

这两项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保险期间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被保险人可致电项目服务团队,按照保险公司服务专员的指引提交理赔材料,或通过微信平台进行自助理赔。

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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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0年深圳将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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