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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根据《深圳市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困难的若干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实施公共租赁人才免租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免租名单。

根据《深圳市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共租赁人才免租政策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免租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交租金的对象

(一)单位承租人

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

免租对象清单(单位租户)

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资本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0%的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

(2)个体租户

除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区工作站、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中央驻深圳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含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以外的个体租户。

免租对象清单(个体租户)

二、免租金时间

免租期为2020年2月至3月。

三、免租金公示清单

(一)2020年4月2日至4月9日,将在深圳大鹏新区政府网站(www.dpxq.gov/)上发布,为期5个工作日。

(2)如租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审核申请,或向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明示相关证明材料(电话:0755-28336592)。逾期未提交审查申请的,视为对该公示信息的认可。

(3)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如进一步核实发现承租人不符合免租期条件,大鹏新区住建局将取消其免租期资格并收取免租期租金。

四、投诉和监督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为了便于调查和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信息。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严格保密。

大鹏新区住建局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陵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111室,电话:0755-2833763。

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信息为准。

V.其他事项

2020年4月恢复征收所有租赁住房。不免除租金的二月和三月租金将在四月一起收取。

(2)2020年2月和3月的租金如已由免租金对象预付,则已付租金从正常月租金中扣除,余款退房时退还。

(三)属于本单位承租人的免租对象,由承租人所在单位负责免交职工二月和三月的租金。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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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0年,深圳大鹏公租房和人才房减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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