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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宝安区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申请初步结果已经公布。

宝安区户籍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初步结果已经公布。

一、入选房屋名单及排名

根据核实结果,有7,915户家庭有资格租房。根据《租金分配通知》和房屋数量1:2的比例,确定了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排名1-532的532个家庭是入围家庭,排名533-1064的532个家庭是候选家庭,排名1065-7915的6851个家庭是旁路家庭。

二、网上房屋

由于目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不安排现场家访,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三维模型进行在线家访。每个受租家庭可以浏览项目周边环境、小区配套设施、样板房室内布局和装修配置等。通过电脑或手机。

三。房屋选择及签署相关事宜

(一)选择时间

入围和候补入围家庭选择房间的时间是2020年4月8日至16日(包括周末)的9: 00-11: 30、13: 30-15: 30、16: 00-18: 00。如果仍有剩余的房屋,将根据排名顺序分别通知家庭补足租金,一旦选定房屋,就可以使用。选择房间的时间安排详见附件5。

由于场地有限,请只允许每个入围家庭中的一人进入选举现场。同时,所有的家庭都被要求严格按照他们玩游戏的次数来安排旅行时间。

(2)选择房间的位置和方法

评选地点在深圳市宝安区宝成区42号嘉安路17号住建局。

选房方法是由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选房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择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选择后即有相应的住房供应。

(3)合同签订和签到

选择房屋后,家庭应于当日在宝安区宝成区嘉安路17号住建局二楼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如果申请人不能到场选择房间签署合同,他或她可以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是残疾人或监护人)或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择房间并签署租赁合同。

四、投诉和监督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方式向深圳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深圳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提供联系方式,相关部门将严格按规定保密。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8590180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嘉安路17号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一楼信访室。

深圳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以其公开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选房户必须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待,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和限制进入的防控工作。

(2)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数量包括在配租面积的家庭数量中。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户数,但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详见附件1-3。

(3)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举:

1、订单到位,有相应标准的住房但没有选择房间;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押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如果上述行为达到三次,将从等候名单中撤销,原等候名单将失效。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申请轮候。

(4)评选结果及剩余房源将于当日在深圳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www.baoan.gov/jshej/)网站上公布。对于在选房后同一天因未能签订租赁合同而剩余的房屋,将根据其排名依次选择入围最终合格名单但未被分配选房的家庭。

(5)本次配租后如有剩余房屋,深圳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并另行分配。

(6)申请人应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按照《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在接受租金确认的截止日期之后和租赁合同签署之前,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养老金、津贴、津贴和残疾等信息是否有任何变化。,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租金资格,已选定住房的,将不再签订租赁合同。

(8)合同签订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核对租户家庭信息。如发现承租人有虚假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驱逐和处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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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0年深圳宝安公租房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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