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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突出企业防疫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全区企业有序恢复生产和复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恢复生产、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6号)文件要求和《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企业恢复生产、复工登记制度的通知》,2月9日以后复工的企业实行登记制度。

2020年,深圳盐田区企业复工申报验收及地址

一、恢复生产和工作条件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粤扶明电[2020]6号),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 00,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需要、防疫需要的除外。 关系国计民生的民生需要和其他相关企业、港澳供应,以及特殊情况下恢复工作的迫切需要。 企业在恢复生产和复工时,应严格履行企业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检疫和卫生防护措施应严格按照《深圳市企业肺炎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指南》执行。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企业才能恢复生产和工作:

2020年,深圳盐田区企业复工申报验收及地址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应明确防疫和控制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防疫和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车间班组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防疫和控制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工作人员筛选到位

企业应在14天内组织对每位员工的来源和去向进行调查。为来自或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别清单,并督促他们留在该地区暂时复工,鼓励员工推迟回深圳工作。

应调查从关键疫区返回工厂的员工的到达时间。按照规定,完善并实施企业内部医学观察和自我隔离措施,确保隔离观察和正常体温测量14天后才能上岗。

(三)设施和材料到位

企业应准备必要的防控材料,购买快速红外温度探测器、消毒剂、口罩等防疫材料。

企业应该实施隔离站点。集体宿舍企业应当设立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间和相对独立的房间作为疫区返乡人员的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隔离观察地点并报当地社区。

(4)内部管理到位

原则上,企业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的生产和办公场所。

企业应在进入工厂和单位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试,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温度探测器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并按规定对复工情况、重点监控人员情况和员工健康状况进行打击报复。

企业应做好现场的通风、消毒、卫生管理和隔离区的控制工作,并建立和实施所有人员上岗前的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二。备案受理办法

2月9日24点以后,全区各类企业将恢复生产和工作。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他们必须至少提前5天(自然日)报告。归档应分层次管理:

1.员工300人以上(含300人)的企业和所辖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2)应报相关部门备案。

区科技创新局:负责所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业园内落户企业。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辖区内重点制造企业、物流企业、商业企业、盐田现代工业服务中心、大白汇生命健康产业园以及金融机构。“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以外且员工300人以上(含300人)的企业。

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管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工地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区住房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南桐的旅游企业和酒店。

区国资局负责区内国有企业和行业载体企业的管理。

盐田综合保护区服务中心:负责盐田综合保税区内所有注册或办公地址的企业。

盐田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重点餐饮企业和农贸市场。

2.其他企业和其他商业实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员工不足300人且不在“管辖重点企业名单”内的,应当报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中英街道办事处备案。

三。归档材料

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盐田区企业恢复生产和工作记录表

2 .盐田区恢复生产和企业防疫事业恢复工作

四.备案审查

收到备案材料后,如果材料齐全,验收部门将在收到备案材料后5天(自然日)内组织现场检查。经核实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将出具备案意见。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经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未经整改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恢复生产和复工后,企业要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按要求及时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并登记湖北省退盐职工和体温异常人员的情况。

五、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区科技创新局

受理地址:盐田区政府623室,联系方式:,田,25169067

(2)区工业和信息技术局

受理地址:盐田区政府417室,联系方式:企业服务部,25227187

(3)区住房建设局

验收地址和联系信息:

施工地点:深圳市盐田区观霞路28号1号楼(区质监中心)。接受人及联系方式:赵志方,21521130

房地产企业:盐田区海景二路工庆福活动中心12楼1209室。接受者及联系方式:李佳,25229815

建筑企业:盐田区海景二路工庆福活动中心12楼1211室。接受者及联系方式:曾弘毅,25031770

(4)区文化、广播、电影、旅游和体育局

受理地址:盐田区政府518室,联系方式:旅游科,25293656,25293736,25228435

(5)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验收地址:盐田区海晶二路1088号公卿妇女大厦1320,联系方式:姜海洋2522 097

(6)盐田综合保护区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盐田综合保税区沙头角区海关办公楼5楼;盐田综合保税区盐田区综合办公楼五楼511、512。接受者及联系方式:彭,18126292500;张贵义,18126291238

(7)盐田市场监管局

受理地址:盐田区海晶二路1013号盐田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收人及联系方式:

市场:徐伟新,1348098683,2525242

社交餐饮:

沙头角街道辖区:阎世信,13392823193,25552200;海山街道辖区:李永忠,13902950043,25260823;盐田街道辖区:廖勇,18948710229,25204113;梅沙街道辖区:杨,18948710270,25061383:中英街:黄连生,13714017066,2555656

(8)沙头角街办事处

验收地址:沙头角街天心东路9号309。接受人及联系方式:李,13760127647

(9)海山街道办事处

验收地址:盐田区海山路77号林越大厦一楼。接受人及联系方式:蔡,13510101478

(10)盐田街道办事处

验收地址和联系信息:

盐田社区:盐田社区人民邮政附近海通社区22741382叶开军

香港社区:22741382,靠近盐田社区人民邮政

珍珠社区:吴蔚荣,石尾新村31-2石尾消防站22747792

东海社区:曾莫砺锋,13925207028,仰光消防局沙岗市场66号(红叶酒店对面)

永安社区:四村新群公司后面吴,22741386

(11)梅沙街道办事处

受理地址:环美路22号梅沙社区服务中心,联系方式:谢春田,13723799961

(12)中英街管理局

验收地址:中英街管理局四楼安监处。接受人及联系方式:陆,139252626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苏州新闻网】,并在对话框中回复【复工】。您可以下载深圳盐田区企业简历归档资料,查看深圳各区简历归档指南。目前,深圳复工申请材料不同,需要提前5天复工。擅自复工将受到处罚,所以赶快复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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