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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公布的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名单,共选择21,477户。

2019年4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公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家庭信息的通知》。从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共受理21860户(含单身居民,下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经核实,有21,477个符合条件的家庭。

公示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22日15天。

公示期间,申请家庭应认真核对申请资料。如发现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发生变化,请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zjj.sz.gov/bzflh),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社保营业厅申请信息核对和更正(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人家庭同意本次公布的申请信息。

深圳公屋轮候册公布21,477个家庭入选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性住房营业厅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社保营业厅地址:福田区李鸿西路莲花大厦一楼

电话:23913773。

公共网站: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www.sz.gov/)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zjj.sz.gov/)

重要提示:

(一)根据轮候册和租金分配办法的规定,我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册是以申请家庭信用申报为原则的。申请人家庭对申请人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对于不反对公示且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轮候和配租办法》中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号的先后顺序确定其每天的轮候顺序,并将其纳入轮候名单,最后一名申请人紧随其后。

(3)关于出租房屋来源的分配,可注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分配通知。

(4)如果未成年子女在等待期间仍没有本市户籍,应退出等待名单。

(五)在轮候期间,如轮候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养老、特殊照顾、残疾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之日起30天内登录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zjj.sz.gov/bzflh),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身份证及与申请变更事项相对应的材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经济适用住房业务处理大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6)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欺诈、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合格家庭名单下载: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格家庭等候名单及相关信息表

以上内容安排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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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公屋轮候册公布21,477个家庭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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