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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除了保险费、服务费和代理费外,深圳民办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近日,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指引》。通知明确规定,除上述服务费和代理费外,民办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费用

民办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和教育费(以下简称“教育费”)、服务费和代理费。

(一)保险费

民办全纳幼儿园应当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公布的民办全纳幼儿园教学费用最高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他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主办单位根据办学成本、办学质量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制定。

(2)服务费和代理费

服务费包括餐费(包括营养餐)、校车费和托管费;代理费包括体检费、日用品费和差旅费。服务费和代理费应遵循“家长自愿、实事求是、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应与保险费一并收取。

从2019年秋季开始,儿童保育费的征收遵循“新生新方法,老年人旧方法”的原则。入园后托儿费不变,同一幼儿园同年级的儿童不允许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除保险费及上述服务费和代理费外,民办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收取其他费用。

归档过程

(一)每年3月31日前,所有私立幼儿园向区教育部门提交备案材料。

(二)区教育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区物价部门。

(三)区物价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并反馈给区教育部门和备案幼儿园。

归档材料

深圳市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表;

(二)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

(三)民办幼儿园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标题:深圳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指引出台民办幼儿园只能收取三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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