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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 00至24: 00,深圳市交警局决定调整宝安区和光明区电动两轮车的交通管理政策。

6月12日,深圳市交警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的规定,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天0: 00至24: 00调整宝安区和光明区电动两轮车交通管理政策。

宝安区禁行路段(由南向北排列)

107国道(不含辅路)、刘闲二路、刘闲三路、前进一路、金港大道、石宝路(不含辅路)、福州大道(扶风路-周氏段)、十堰外环路、黄浦路、南环路(宝安路-金城段)、金城路、芙蓉路、松岗大道、松福大道(宝安大道以东)。

无驾驶区机场区

机场路、引航高架桥(包括离港平台)、引航路1、引航路2、引航路3、引航路4、引航路5、引航路6、引航路7、引航路8、空港湾路1、空港湾路2、空港湾路3、空港湾路5、空港湾路6、空港湾路7、空港湾路8、空港湾路9、宝源路(机场段)、新港湾码头路。

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区域为禁止驾驶区

南环路封闭区(含)-滨江大道(含)-富源二路(含)-重庆路(含)。

禁止驾驶立交桥和立交桥上的立交桥(具体范围以分离点和汇合点为准)

创业互通、西乡互通、凤凰互通、南环互通、沙井互通、新桥互通、芙蓉互通、福州互通、周氏互通、塘厦涌互通、新安二路-107国道互通、新安五路-107国道互通、姑苏一路-107国道互通、东方大道-107国道互通、石舟路-107国道互通、石宝路-白松路互通、宝安大道-机场地下通道段、宝安大道东宝河大桥段。

光明区禁止行驶的路段(由南向北排列)为

周支线、东昌路(长镇路-鱼康华亭路口)、明朗路(观光路-河汊桥)、松福大道。

禁止驾驶立交桥和立交桥上的立交桥(具体范围以分离点和汇合点为准)

光明大道-白松路交叉口广桥立交。

标题:2020年深圳交警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汽车交通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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