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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4月23日,40台“刷脸”执法电子警察将在全市投入使用。深圳交警将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过渡,并于5月1日正式执法。

深圳交警将在全国率先试行“擦脸”执法。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警察将对特殊行业人员闯红灯、非机动车驾驶和“迷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擦脸”执法。

40套“刷脸”执法执勤电子警察

“刷脸”执法电子警察将于4月23日投入使用。深圳交警将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过渡,并于5月1日正式执法。全市40台“擦脸”执法电子警察主要针对行人、闯红灯和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非机动车以及“迷路”交通违规行为。

通过在线明星用户服务处理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被抓获后,深圳交警将快速比对背景数据,迅速锁定违法人员及其联系方式,并将违法信息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收到违法信息后,如果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异议,可以直接通过星级用户服务网络进行处理,而不必去交警大队。如果您有任何异议,您可以到深圳交警机动训练大队的窗口查看图片并提出申诉。

特殊贸易人员

外卖、加油、快递等人员在驾驶非机动车和超标电动车辆时,由于公司的调度命令和上班时间限制,不遵守交通规则,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深圳交警将首先对上述人员实施“擦脸”执法。

通过对这些行业人员的管理,将会形成一种遵守交通规则的示范效应,促使全社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今后,执法将逐步扩展到所有交通违规者。

“迷失驾驶”人员

“丧失驾驶资格”是指被依法剥夺驾驶资格,不准驾驶机动车的人。随着对酒后驾驶和毒品驾驶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失去驾驶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深圳交警通过道路高清卡口人脸识别电子警察设备,利用人脸识别、大数据技术,将采集到的驾驶员面部信息,与背景人口信息数据库和“迷路驾驶”人口信息数据库进行实时比对,实现全天候、全方位、高效、准确的调查。

5月1日,深圳交警总队飞行员脸刷执法正式启动

刷脸执法电子警察点

人脸识别电子警察设备的分布(行人闯红灯)

用于高清晰度卡口人脸识别(丢失驾驶)的电子警察设备的分配

用于高清晰度刺刀式人脸识别的电子警察设备的分配(非机动车)

交通违规者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行人闯红灯: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自愿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可免于罚款。

非机动车闯红灯:

穿越机动车道、不下车或者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在人行横道或者人行横道设施两侧200米范围内穿越机动车道,未通过人行横道或者人行横道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100元罚款。自愿协助维持道路交通秩序超过两小时的,可免于罚款。

进入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

不按照非机动车交通规定,在机动车专用车道行驶的;未按照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对罚款不服的,可以扣留该非机动车。

“迷路驾驶”是指无证驾驶: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2000元罚款,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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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5月1日,深圳交警总队飞行员脸刷执法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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