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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市调整了普通商品的住宅标准,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一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宅规定为普通住宅,这次调整首先取消了以前的普通住宅的价格标准。 新标准将从11月11日起在全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实施。

广东:深圳普通商品住房新标准执行

根据年9月发布的《深圳市关于享受年度优惠政策的一般房价标准的通告》,享受优惠政策的一般住宅,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应在1.0 (含根数)以上,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套住宅集中的建筑面积120 (含根数)平方米以下或一套住宅建筑面积144 (含根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为罗湖390万、福田470万、南山490万、盐田330万、宝安360万、龙华320万

广东:深圳普通商品住房新标准执行

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深圳市现在的二手房增值税买卖税政策是,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时,以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对外销售2年以上(含2年)购买的非普通住宅的,按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费用的差额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除增值税。

广东:深圳普通商品住房新标准执行

这意味着新普通商品的住宅认定标准公布后,地块容积率在1.0以上,住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拥有2年以上的住宅,不受成交价格的限制,不需要支付买卖差额的5%的增值税。

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表示,这是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下,深圳实行国家减税的精神,充分考虑普通居民家庭合理房费的措施

王锋说,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原一般商品的住房标准和居民合理的住房申诉越来越不一致了。 现在市场上大量的中小户型住宅交易需要支付增值税,增加了普通居民的家庭、住宅刚需购买的负担。 这次调整有助于越来越多的用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用户的价格,满足合理的住房诉求。 此外,这次普通住房标准的调整不影响整体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圳依然严格执行年来的限购、信贷、限销、限价等政策。

标题:广东:深圳普通商品住房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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