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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从2018年4月1日起,对原特区以外的宝安、龙岗、龙华区部分街道办事处的“停车友好型”泊位实行收费管理。

自2015年我市原特区实施临时路边停车管理以来,经过三年多的运行,不断完善和优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缓解交通拥堵,满足市民短期停车需求,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我市临时路边停车管理的总体安排,从2018年4月1日起,对原特区外宝安、龙岗、龙华区的部分街道办事处实行“停车适位”收费管理。

2017年7月,原特区外的宝安、龙岗、龙华行政区相继启动“适宜停车”泊位建设,同时选择部分路段实施停车管理试点工作。2018年1月至3月,为方便广大市民和车主熟悉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操作流程,获得更好的停车体验,宝安区、龙岗区和龙华区的“停车友好型”泊位实施了“零收费体验模式”管理工作。当车辆停在“停车友好型”泊位时,必须启动停车支付程序,系统不会扣除任何费用。对于停泊在泊位且未启动停车付款程序的车辆,应获取证据并张贴温馨提示。

宝安、龙岗、龙华行政区临时路边停车收费管理

2018年,宝安区、龙岗区和龙华区计划对约1.5万个“停车友好型”泊位实施收费管理。其中,首次收费管理的泊位有5997个(详见附件1),主要包括宝安区新安街和西乡街48个路段的3126个泊位;龙岗区龙城、坂田街26段1639个泊位;龙华区官湖、龙华、大浪和智敏街29个路段共有1232个泊位。除上述路段外,其余“合适停车”泊位暂不实行收费管理,收费管理的时间另行公布。

宝安、龙岗、龙华行政区临时路边停车收费管理

根据《深圳市道路机动车辆临时停放条例》,机动车辆进入临时路边停车位后10分钟内,应启动缴费程序并确定停车时间。大多数车主被要求自觉地开始付款程序。对于尚未收费的“停车友好型”泊位,在支付操作过程中会出现“该泊位正在调试中,可以免费停靠”的提示。车辆可以免费停放。对于已经实行收费管理的“停车友好型”泊位,停泊在泊位内而未启动收费程序的车辆和停泊在泊位外的车辆将被视为非法停车。

宝安、龙岗、龙华行政区临时路边停车收费管理

市民和车主可以使用“停车适当”应用程序、“停车适当”微信公众号码、“停车适当”支付宝生活号码和客户服务热线96001开始停车付款。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6001或访问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心门户网站。

附件:1。宝安、龙岗、龙华行政区纳入收费管理的“停车适宜”泊位统计:IMG BDB 2。/SZBDB/20183/28/2018328104450 _ 76750 . xlsx

2.深圳市临时路边停车收费标准:imgdb2。/szb db/20183/28/2018328104503 _ 41920 . docx

标题:宝安、龙岗、龙华行政区临时路边停车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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