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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为了规范公司的工资分配行为,保护工人的尊严,深圳发布了最低工资标准,全国首次摸索最低工资制度。 这是深圳劳动用劳动史上的里程碑式大事。

从1992年开始,深圳几乎每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当时深圳对全国各地工人充满梦想创业,劳动密集型工厂和小型工作坊工厂在各地开花,劳动力市场极其混乱,工人素质低下,维权意识不足

为了缓和越来越尖锐的劳资矛盾,调整劳资关系,市委市政府参考国外关于最低工资的制度设计,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管理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乱象,规范雇佣市场,深圳市劳动局引起该制度的调查和起草事业

在了解和掌握国外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后,深圳市劳动局参考其理念,制定了深圳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大体和要求以及支付方法等规定,最低工资强制规定了使用者支付给工人的最低工资报酬,参考国际通行方法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时间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二是最低工资标准不能用实物代替。 工资必须用法定货币支付。 因为这个最低工资标准不能用实物代替。 当时深圳很多工厂都制造手表、毛巾等,产品积压时把自己的产品作为工资发给工人,多相当于工人的工资,所以从制定制度之初就很明显了。 三是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必须综合考虑参照国际通行的一些惯例,不能用单一的公式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深圳市在全国最早出台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在最低工资的政策研究中,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有利有弊,好的一面是保障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收入,但也可以看出最低工资的设立和调整会导致整体工资水平的上升。 雇佣者比较研究利弊,选择减少雇佣数量,让一些劳动者失去就业机会。 雇主希望通过投入越来越多的资金提高生产效率、削减员工、雇佣新员工来降低雇佣价格,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雇佣机会,加剧了失业。 最后,我认为最低工资不是越高越好,必须尽量科学、合理,让劳资双方都能接受,体现双赢。 另一方面,必须随着经济增长适时适当提高,分享经济增长的收益是分配的结果。 另一方面,满足经济快速发展水平是分配的前提,否则会影响经济的快速发展,最终会损害公众整体利益。

广东:深圳市在全国最早出台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关于深圳最低工资的调整频率问题,当时政策研究也争论很激烈,我们在研究中发现,决定最低工资调整的频率一般被视为需求与可能性、稳定、变化之间的妥协。 各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频率和幅度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 20世纪670年代,世界各国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频繁进行。 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国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频繁降低,幅度也小。 我们最终的决策大致每年都开展研究,除了经济重复以外,还建议市政府每年进行调整,但根据经济状况,决策的微调很大。 现在实施的《深圳市职员工资支付条例》也规定最低工资几乎每两年调整一次。 这大体上深圳一直很贯彻,自1992年明确最低工资以来,除了2000年和2009年世界经济下滑影响深圳经济没有调整最低工资以外,各年度深圳还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深圳市在全国最早出台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自1992年深圳市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国家也相应发表了这方面的政策,1993年11月24日劳动部发行了《公司最低工资规定》,随后在1994年7月5日第8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

深圳最低工资制度的颁布对深圳劳动力市场乃至全国劳动力市场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深圳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说是我国工资制度在快速发展史上产生深远影响的大事。 回顾最低工资发表20多年来,我们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职工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缓解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工人工资现象的发生,为深化公司内部工资制度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 另外,作为重要的制度,比较有效地维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中低收入者的生存权和迅速的发展权,其受益面在扩大。 目前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都实行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深圳市在全国最早出台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根据《人先-改革开放广东省千人先》,口述者:孔庆萍、袁建勇、深圳市原劳动局退休干部。 整理者:孙红博)

标题:广东:深圳市在全国最早出台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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