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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深圳苏州新闻网为您提供深圳不系安全带的处罚标准。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安全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应当齐全有效,不得拆除。机动车行驶时,驾驶员和乘客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司机应该督促乘客使用安全带。根据规定,司机不允许在没有乘客系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十一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或者乘车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机动车驾驶人或者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500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综上所述,驾驶员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500元罚款,并扣2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50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或者乘客处以200元罚款。如果你坐在后座而没有系安全带,你也会受到惩罚。

在路上开车,安全第一。为了您的安全,请自觉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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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如何处罚深圳不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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