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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文报报道,8月29日,香港5旬小学的男教师怀疑膝下没有女性,与校内10岁的6岁女性“父亲的干女”相亲,但由于“把持不定”,迅速发展成情欲关系。 从去年开始,男教师3次在酒店和女性欢欣鼓舞,向女性赠送毛公仔和手机等礼物。 警察在酒店查卡,打破师生丑闻,直到两个出轨者被暴露。
据说女孩认为老师是个好人,所以同意做爱。 28日,男教师承认与13岁以下女孩违法性交罪3起,押后被判决。

【国际】五旬教师与十岁女生发生不伦关系 三度开房寻欢

承认与10岁女学生做爱的男教师赵宪畅( 53岁)在荃湾路德会圣十机小学任教。 涉案的少女也是该校的学生,但事件后转学,现在预定成为一年级学生。 被告28日承认,从去年1月到今年1月,在荃湾和港岛区三家不同的酒店,与10岁女孩非法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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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件,被告在该校教英语和常识科,是女孩小五班主任和有趣小组的领导,两人逐渐熟稔开始单独约会,互称“爸爸干女”。 被告每周给100元零花钱,生日和圣诞节送nds游戏机、毛公仔、手机、围巾。

两人去年年初在荃湾的一家酒店第一次做爱,去年暑假在港岛区的酒店做爱,但被告没有采用避孕套。 到今年1月为止,两人在荃湾众安街的别墅性交,警察发现被告和女孩在一起,证明两人发生了性行为。

虽然被警告后知道女孩很年幼,但她说“暂时握不住”,就和她做爱了。 女孩认为被告“是个好人”,关心同学,所以想和被告做爱,但迄今为止没有性经验。

辩护方解释说,被告只养育妻子和7岁的儿子,想多生一个女儿,但由于妻子的年龄和健康问题不如意,女孩迅速发展成“父女”的关系,终于进行了越境行为。 妻子因为儿子的原因原谅了被告,但两人决定离婚。

辩护律师说,被告执鞭30多年,1997年开始在涉案学校教书,承认被告和女孩年龄差距很大,犯罪破坏了学生对老师的信任。 法官判决到押后9月12日,期间要求被告的背景和心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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