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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我觉得静脉滴注有点慢。陪同人员能为病人调整吗?

从11月1日起,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深圳市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生效,规定陪护人员不得调整患者输液速度。这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规范陪同人员的管理。

陪护人员的定义:陪护人员的定义,《办法》明确指“由患者或其亲属聘用或自愿在医疗机构免费为患者提供陪护和生活护理的人员”。

输液真的尽可能慢吗?

一般来说,成人输液速度为40~60滴/分钟。对于儿童和老年人,由于器官发育不全或功能降低,输注速度应减慢。儿童输液速度应为20~40滴/分钟,老年人输液速度不应超过40滴/分钟。对于一些特殊的病人,如患有心脏病(尤其是心功能不全)或肺病的病人,输液速度应较慢,以30-40滴/分钟为宜。

如果输注速度太快,很容易增加心脏负担并引起不良反应,如心力衰竭或肺水肿。如果滴加硝普钠,应严格控制滴加速度;如果速度太快,血压会急剧下降。硝酸甘油和单硝酸异山梨酯的滴速应为每分钟8~15滴,过快会导致血压下降、心率加快甚至晕厥。钾剂滴速过快可引起高钾血症,表现为四肢无力、手脚麻木、口唇麻木、呼吸无力、呼吸困难、心率减慢、心律失常,甚至心脏骤停。氨基酸、脂肪乳剂等胃肠外营养药物输注过快,会引起发红、发热、恶心、呕吐、心悸、胸闷等不适。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新规不规范患者输液速度

当然,输液速度越慢越好。输注速度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调整。抢救严重脱水或失血过多的休克病人时,应迅速输液,通常达到每小时几千毫升。对于一些颅内压增高的患者,静脉滴注250毫升20%甘露醇的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缓慢的滴注速度可能不会起到降低颅内压的作用。

以上内容摘自智虎:澳大利亚野人

标题: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新规不规范患者输液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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