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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国公务员选拔任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外调公务员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拓宽就业渠道,经研究,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向全国公开调动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转让的数量

五名科级及以下的公务员都被分配到该部各部厅工作。

二、调谐范围

各市、外党政机关(包括中央和省直直属机关的深入单位)均有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深圳市执法和专业技术公务员必须具备转任综合管理公务员的条件。

三。选择和调整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写作技能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在地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3年以上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

(四)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2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生,35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让: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2)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签订定期聘用合同,且在首次聘用合同期限内;

3.根据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未满任职年限的干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转让的情形;

有其他不符合办公室要求的情形。

四.选择和调整程序

(a)注册和资格考试。

1.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件报名(不接受非特快专递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登记表(可从深圳政府在线下载);(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现任职务证件的复印件;(3)我起草了2份综合文稿或研究文章等书面材料。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109室,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邮政编码:518035。联系电话:0755-88128235(谭小姐)和88127845(刘先生)。传真:88102859。

3.注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以注册材料的邮寄邮戳为准。登记表和书面材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ermic@sz.gov。

4 .通过资格考试的,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告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2)考试。根据转学人数与笔试人数的1:4比例,将选出20名考生在我馆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前15名候选人按照待调人数与面试人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比例为50%。

(三)确定调查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的排名,按照待调考生人数与待调查考生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5名考生,通过填写确定3名考生。在五个检查对象中,因某种原因放弃选调资格的,或者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弄虚作假或者不具备选调资格的,应当对三个填调检查对象逐一进行检查。

(4)组织调查。我们办公室成立了一个干部调查组来调查目标单位。如果调查对象是深圳的公务员,调查将直接进行。如果调查对象是深圳以外的公务员,应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进行资格预审和调查。

(五)确定人选。根据调查,确定了五名候选人、职位和要调动的职位。其中,如拟调职人员为深圳以外的公务员,需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

(6)宣传。按规定对拟调任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移交手续。转让被批准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让手续。如果没有选择转移,将不会给出进一步的通知。

V.相关解释

(一)深圳市(含中央和省直机关深入单位)公务员调入我办,必须调入深圳市公务员聘任制,后续管理按照深圳市公务员聘任制管理办法执行。

(2)如有必要,从深圳以外调入的人员可根据深圳人才住房政策为人才提供住房。

(三)在出让过程中,如发现欺诈等行为,取消出让资格。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登记表

标题: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5名国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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