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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这些充电材料不符合标准。不要再用它们了!

以下是2017年的新闻: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了一次移动电源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根据国家标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31241-2014)和《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一部分:一般要求》(GB4943.1-2011),本次监督抽查检测了移动电源包内常温外短路、过充电、强制放电、低气压、挤压、热滥用、重物撞击、跌落、高温、防火外壳材料等10项内容。

深圳市监察局对收费数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发现14批不合格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5个被检查单位生产销售的32批产品,其中10个生产企业、19批、5个经营单位、13批、14批不合格产品。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理。现我局决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公布本次监督抽查结果。

一、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重物撞击、防火外壳材料等。

(a)严重影响

本项目旨在调查移动电源的内部电池在受到外力冲击时是否会造成内部短路,如果发生内部短路,是否有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如果移动电源的内部电池不符合本项目的测试,在受到外力冲击时可能会引起火灾和爆炸,严重危及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2)防火外壳材料

本项目旨在研究当移动电源内部的电池着火时,移动电源的外壳能有效防止火焰蔓延,防止灾难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如果移动电源的外壳不符合本项目的测试,当移动电源的内部电池着火时,外壳不能有效阻燃,甚至可能因自身燃烧而增加事故的危险性。

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

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

第二,抽查警告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2)卖方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验收制度,检查供应商的业务资格,验证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宣布不合格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标题:深圳市监察局对收费数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发现14批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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