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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为提高我市独生子女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深圳市政府决定由各区(新区)政府出资,每年为独生子女家庭购买一次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下列约定保险事故引起的约定保险责任,应按下列约定方式支付:

1.意外死亡/意外伤残保障:每户参保金额为22.5万元,每户参保金额为22.5万元/参保家庭数;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包括动物咬伤/中暑/食物中毒/意外救护费用300元):每个家庭分摊保险金额13200元。第一个使用保险金额的人是第一个使用保险金额的人,一旦保险金额用完,保险金额就会用完。本次医疗包括“意外伤害住院”和“意外伤害门诊”,其中“意外伤害住院”不可抵扣,赔偿比例为100%,而“意外伤害门诊”可抵扣100元,赔偿比例为80%。相关诊疗项目和医院必须符合深圳市社会保障法规。

2020年深圳独生子女免费意外保险标准

3.白血病保险:个人保险金额为10000元,首次为重大疾病范围内的白血病支付保险金额。然而,相当于Binet阶段A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被排除在责任之外,保险金额与意外伤害保险分摊。

4.意外死亡保险:个人保险金额为10000元,与意外伤害保险分摊。

5.人身保险损失:100元/天,限10天。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未成年人死亡保险累计金额规定: (一)10岁以下被保险人死亡保险累计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二)年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累计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超出的部分将由父母双方平分。未成年人意外医疗保险的累计金额没有限制。

意外伤害:指造成身体伤害的外部、突发、非故意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如下所示)

猝死:指因潜在疾病、身体机能障碍或其他非外来原因导致的猝死,发生在急性症状后,须经医院诊断或公安、司法机关鉴定。”。

标题:2020年深圳独生子女免费意外保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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