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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从2016年12月7日起,龙岗区已开始选择注册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共1611套,分布在南湾街大足鹤山花园、平湖街平吉上元、龙岗镇合谷梅园、岳龙华府四个园区。租金低至每平方米6.6元/月。

据《深圳晚报》报道,龙岗区近期将向该区轮候册上的家庭提供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包括南湾街的大祖河山花园、平湖街的平集上苑、龙岗镇的合谷梅苑和岳龙华府4个花园小区,共1611套。

龙岗户籍家庭开始选择公租房

租金分配目标主要包括龙岗区常住低收入家庭和轮候册上的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是指2007年和2009年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并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等候名单上的申请人是2016年12月6日之前在龙岗登记的永久居民。

此次公共租赁的在线租金确认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9:00至2016年12月26日18:00。

如果在线租金确认在2016年12月26日18:00之前未完成,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确认。

龙岗户口申请人如欲申请该公租房的租金认可,可登录深圳市住房保障局网站(www.szzfbzs/)首页,点击“网上办公大厅”栏中的“租金认可申请”,以申请等候时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等候系统,确认家庭人口等租金分布信息,在线提交租金认可申请。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8:00;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区行政路2号建筑三楼330室;

电话:28589937;

注意: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提醒公众,由于大量的人等待,住房供应正在耗尽。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龙岗政府网上住房建设局网站(www.zjj.lg.gov/)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及时办理租金认定、选房、签约等事宜。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租金认可。我局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网上租金认定的家庭信息进行核对,确定最终的已接受租金的家庭名单,并在龙岗区政府网上住房建设局网站(www.zjj.lg.gov/)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对租赁设立无异议的家庭,将安排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龙岗公共租赁房开始选择租金低至每平方米6.6元/月

信息链接:

1.大祖河山花园:位于龙岗区南湾街沙塘埠村翠山路与沙塘北路交界处,一房一厅建筑面积55平方米,两房两厅建筑面积68平方米。标准租金是每月每平方米14.1元。

2.平吉上元:位于平湖街上木谷社区新河路与辛平北路交叉口,首层54平方米,两厅64-68平方米。标准租金是每月每平方米11.1元。

3.合谷梅园:位于龙岗镇包河大道与集古田路交叉口,一房一厅建筑面积30平方米,两房一厅建筑面积52平方米。基准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6.6元/月。

4.岳龙华府二期:位于龙岗镇宝龙工业城清丰大道与董卿路交界处,一房一厅,建筑面积50平方米,标准租金6.6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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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龙岗公共租赁房开始选择租金低至每平方米6.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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