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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宝安公安局刘堂派出所查处了一起无证指挥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的案件。目前,涉案安全监管人员石某已被依法判处10天行政拘留。

消防控制室是企业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值班人员熟悉操作系统,能够将最初的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11月9日,宝安公安局刘堂派出所查处了一起指使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的案件。目前,涉案安全监管人员石某已被依法判处10天行政拘留。

11月29日上午,宝安公安局六塘派出所消防队根据群众投诉,对西乡街一物业分局进行了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物业分公司负责住宅区消防控制室值班的两名人员均未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合格证》,且无证上岗。消防民警立即将涉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指使他人冒险的物业公司安全监督员石某带回办公室进行调查。经审查,石某供认了教唆他人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冒险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1款和第21条第2款的规定,宝安警方对师某实施行政拘留10天。

指示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无证工作,并扣留10天。

宝安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提醒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控制室作为企业自动消防系统的“大脑”,对值班人员有严格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消防控制室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至少2人。此外,值班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考试,取得《建(构)筑物消防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期间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标题:指示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无证工作,并扣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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