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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关于深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请见下文。

注意。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2016]562号[内容修正]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直属部门及相关单位:

《深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2015]56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有效支持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心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要求,以“四个全面”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进一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快特区整合,优化“0+城市”布局,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 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改善人居环境,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深圳“两区三市”建设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

《深圳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原件

(2)基本原则。

坚持国际一流和深圳标准。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始终贯彻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基础设施系统的规划应放眼世界,符合国际标准。建设规模和服务水平要适度超前,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考虑基础设施的系统规划和项目布局,打破行政区划、部门划分和行业限制,充分发挥规划控制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权责明确统一、管理和保障力度精细、执法标准强、运行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坚持以基础为重点,安全为先。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满足居民工作和生活需求。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坚持绿色、优质、低碳生态。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应增强环保意识,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和生态化原则。我们将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强化低碳生态建设理念,坚持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宜居城市。

坚持转变职能,加快实施。建立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创新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系,深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商业模式市场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行动目标。

以国际一流城市基础设施标准为基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加快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引进国际先进实用技术,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国际辐射带动能力,扩大城市发展空。

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已超过400公里。公共交通更加便利,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的65%,道路交通状况基本保持稳定。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到4800万人次,深圳港年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800万标准集装箱。

保障资源的能力显著增强。固定宽带家庭覆盖率达到95%,城市重要公益性公共场所免费无线局域网覆盖率达到99%。应急备用水源满足城市3个月需求,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0%。基本形成500千伏环网骨干网,加快电网智能化。到2020年,公用隧道干线将达到80公里。

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中水利用率达到90%。该市的城市固体废物已被无害化处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7平方米。

公共安全方面的突破和扩展介于空之间。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基本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改善城中村环境。新开垦的土地面积为50平方公里,通过拆迁改造,土地供应量约为12.5平方公里。加快深汕合作特区建设,完成30平方公里的启动区城市框架。

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计划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快综合交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公共安全、0+至0+扩建等362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4267亿元,五年计划投资约7230亿元。

(1)综合交通改善计划。

强化深圳海洋集装箱枢纽地位,加快建设深圳国际航空公司+枢纽,加快建设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等战略通道,建设集聚辐射功能强大的综合交通枢纽。完善城市道路网络体系,推进综合快速公交系统建设。

1.轨道交通项目。五年共投资5360亿元、2213亿元的项目40个。建设广深港客运专线深港段和广莞深城际,加快赣深客运专线、深茂铁路(深港段)和沿海客运专线的规划建设,尽快启动深惠城际前期工作,研究深圳新国际铁路通道布局。深圳北站、深圳东站、平湖站、西丽站改造升级,规划新建高铁客运站。完成轨道交通三、三期调整工程,加快轨道交通四期规划建设。加快龙华新区现代有轨电车线路的规划和建设。[市交通委员会(轨道办公室)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和区政府(新区行政委员会)的合作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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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港口和机场项目。共22个项目,总投资960亿元,五年投资582亿元。计划在深圳港西部港区、盐田港东部港区实施二期航道工程,在大厂湾项目实施二期航道工程,加快南山港区马湾作业区海兴码头改造工程,建设蛇口国际邮轮母港。推进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第三跑道和T4航站楼一期工程(卫星厅)建设,完成南投直升机场搬迁。[市交通委员会、发展改革委、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市规划土地委员会、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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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路系统工程。五年共投资2912亿元和1291亿元的项目81个。加快深圳至中国高速公路、长江高速公路二期、外环高速公路、东线高速公路、深惠高速公路、深汕高速公路等一批重要通道建设。南平高速公路三期、半阴高速公路、闫平高速公路、彭坝高速公路、龙岩高速公路、丹平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将竣工。加快107国道市政改造、罗坊公路立交桥改造、黄冈路沉降改造和冯春路隧道工程。完成梅林关、布吉关、南投关改造,推进快速公交走廊规划建设。加快李安堂港建设,推进黄冈、沙头角口岸改造,实施深圳湾口岸交通改善工程。[市交通委员会、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土地委员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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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资源安全性的计划。

全面提升市政设施现代化水平,提高与国际城市相适应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设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体系,建设清洁智能的能源保障体系,发展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地下综合管沟建设,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基础系统支撑体系。

4.供水保障工程。共28个项目,总投资682亿元,五年投资216亿元。规划建设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深圳市配套工程,开展水库入库支流管理和供水水库隔离围栏建设。新建八广水厂,扩建南山、穆弘山等7座水厂,新增日供水100万立方米,并对东湖水厂、盐田港水厂等9座水厂进行深度处理。完成200公里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启动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完成30万户居民供水管网改造,加快新一轮社区管网改造工程,规划改造447个居民小区。[负责市水务局、市水务集团和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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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能源安全项目。五年共投资1089亿元、665亿元的项目19个。加快滇西北至广东深圳、周振至现代的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建设,规划建设500千伏现代、东方、平山输变电工程。优化能源结构和空之间的分配,加快岭澳核电站三期扩建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大唐常宝电厂、玉湖电厂、桦甸平山分布式能源等燃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建设深圳抽水蓄能电站。推进迪福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夏冬天然气储峰水库、第二条西气东输管道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和城市燃气输配管道建设;加快建设国家成品油储备深圳油库、张坑直径液化石油气储存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贸易信息委员会、规划和土地委员会、住房建设局、SASAC、相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项目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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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工程。共14个项目,总投资223亿元,五年投资180亿元。开展宽带调查,全面推进光纤到户系统改造,到2020年全面实现“100万亿到户、千兆到企业、100米光接入”目标。配合城市规划和城市更新改造进程,建设宽带网络和管道、光缆、基站等。同时,促进宽带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快拥挤地区的无线局域网覆盖。协调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应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由市经贸委牵头,市交通局、市信息管道公司、天威视频、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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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用隧道项目。五年共投资195亿元、85亿元的项目有五个。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加快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大力提高地下管线建设标准和质量,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空布局。推进城市高压走廊落地,加快电力隧道和综合电缆沟建设。推进全市公用隧道规划,规划建设深圳市及南山区西北部沿河弯道的大型干线公用隧道。前海、大空港口新城、流仙洞、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建设期间,以及城市主干道改扩建期间,采用地下管线综合隧道技术。[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住房和建设局牵头,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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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环境改善计划。

我们将加紧努力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我们将把流域作为一个单元系统来促进水控制和质量改善。加强城市垃圾综合处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让蓝天、青山、绿水更加频繁,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绿色”示范城市。

8.海绵城市项目。共25个项目,总投资283亿元,五年投资168亿元。建成光明凤凰城、国际低碳城等20个低影响开发区,面积266平方公里。深圳河湾、前海周边、宝安中心区、沙井桥头堡等19个区域将建设新的排水工程。加快前海-南山深排水隧道系统和布吉河分洪渠道建设。加快建设大空港口新城、宝安中心区和八广海堤。将促进东部海堤重建和大亚湾海堤加固。全面治理水土流失,开展水库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恢复硬质道路边坡生态功能。[市规划土地委员会和水务局牵头,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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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水污染控制项目。五年共投资589亿元、364亿元的项目21个。原特区污水管网将改善208公里,原特区外污水管网将新建4052公里以上。继续建设福田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扩建洪湖、八光、板雪岗、沙井等19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04.8万立方米/日;罗坊、蛇口等24座污水处理厂改造,改造规模344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泥处理项目4个,新增污泥处理能力1475吨/日。[市水务局牵头,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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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流域管理项目。共41个项目,总投资373亿元,五年投资273亿元。综合治理144条河流,全长552公里,其中深圳河流域10条,长23公里,前海(大铲湾)6条,珠江口16条,毛州河流域16条,长36公里,42条,长170公里,观澜河流域26条,长114公里,龙岗河流域15条,长81公里,平山河流域15条,长48公里,大鹏湾7条,长16公里,长7条,长34公里[市水务局牵头,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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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垃圾处理项目。五年共投资220亿元、185亿元的项目14个。加强全市垃圾综合处理,制定垃圾处理计划、政策和标准,加强监管、指导和全过程监管。加快建设东部环保电厂、宝安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等大型骨干处理设施。开展垃圾焚烧设施布局规划和建设工作,提高我市垃圾焚烧比例。[市城管局和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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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气环境和环境能力建设项目。共7个项目,总投资288亿元,五年投资162亿元。重点防治PM2.5污染,不断减少空气体污染物的排放。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尽快淘汰黄标车,对新车实施高等级国家排放标准,继续实施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计划。加强珠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全面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中小燃油锅炉关停。[负责市人类住区环境委员会和区政府(新区行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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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园花园项目。共22个项目,总投资165亿元,五年投资111亿元。推进胡仙湖珍稀苏铁植物群落自然保护区建设,构建以“五河两岸多水库”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推进大鹏半岛、天头山、铁岗十堰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快建设三洲田、正坑、罗田、五子堡等森林公园,开展张北、龟岭、马兰岭等郊野公园建设,建设改造300个社区公园,到2020年公园总数将超过1000个。[市城管局和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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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市安全与扩展计划空。

“12号深深吸收?20 "特别是重大滑坡事故教训,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科学合理开发海域空间,整体推进深汕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更大范围优化深圳工业和城市功能布局。

14.公共安全项目。共6个项目,总投资178亿元,五年投资178亿元。突出垃圾和粘土接收场、危险斜坡、地面塌陷、消防和消防等重点区域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做到“发现一个、消除一个、出售一个”。开展地震结构调查和地震风险评估,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开展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文化、美化和硬化。[市安监局、规划土地委员会、公安局、城管局、应急办公室和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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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空开发项目。五年共投资623亿元、446亿元的项目有四个。加快海洋科学利用,统筹开发利用海岸带资源和生态环境。地下公共空房间系统、交通系统、市政系统和人防系统等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建立一个功能齐全、安全方便、环境宜人的地下空房间系统。加快土地整理,以提升城市功能为导向,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与区域城市更新的联动。[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区政府(新区行政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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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深汕合作区项目。项目13个,总投资126亿元,五年投资111亿元。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协调合作区内总机场和国际物流港一期工程建设,加快G324国道改造和鄂埠、小莫、屯门区主次干道建设,加快水下山体水库工程、西部水厂、鄂埠污水处理厂、屯门变电站建设,完成起步区30平方公里城市骨架建设。(负责深汕合作区管委会)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发挥监管主导作用。

1 .科学编制专项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科学制定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第十三个五年计划专项规划。截至2016年6月底,交通、港口、能源、水利、环保、防震减灾等专项规划。应当编制和批准,所有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所有相关部门)

2.加强专项计划的实施。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红线、绿色绿线、基础设施黄线、水系蓝线等管理规定,通过全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滚动实施,统筹规划项目用地安排。城市新区建设、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按照专项规划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优先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规模。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创新,定期开展专项规划实施评估,及时纠正规划违法行为,将专项规划实施纳入城乡规划监管范围,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负责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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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深莞惠基础设施总体规划。加快深圳、东莞、惠州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预留交通、电力、燃气、通信、污泥、垃圾、防洪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和走廊用地,完善跨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由市规划土地委员会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搞好项目实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4.加快在建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项制度,规范招投标,全面推行现代项目管理。密切关注施工进度,明确工作目标,颠倒进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快项目建设。重视成本管理,优化施工计划,严格设计变更程序,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努力降低工程成本。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创建安全优质工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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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力推进新项目启动。每个区(新区)组织和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质量和安全监督、审计和其他权力下放给每个区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应充分应用于跨部门协同处理平台,有效提高审批效率。合并选址意见书和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区内的项目已简化为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综合河流治理项目已简化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申请水土保持方案时,市水务局可以提前查阅水土保持方案,并先进行审查。(由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人类住区委员会和水务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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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工作。列入政府投资项目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可直接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项目包的责任单位应加快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由市发展改革部门逐批确认。项目责任单位应当科学制定前期工作计划。纳入本行动计划的任何项目都应尽快启动前期工作,明确各关键环节的时间节点,细化前期工作,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和重复。(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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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护项目用地,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

7.落实土地规模和目标。严格执行《广东省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条例》,将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完善征地移民审批程序。征用移民安置用地可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一并报批,征用移民安置用地规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予以核定。(负责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

8.建立征地拆迁责任制。按照属地原则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落实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的主要职责。在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协议签订并明确规定征收范围后,6个月内完成控制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相关工作,1年内完成全部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市土地准备部门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土地和房屋征收问题。[负责区政府(新区行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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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进区域城市更新总体规划。建立基础设施与城市更新的联动机制。大力推进重点地区更新改造,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与区域城市更新联动;建立地上地下联动的城市更新机制,实现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更新项目同步进行。[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区政府(新区行政委员会)负责]

(四)加强资金保障,推进项目投融资改革。

10.增加基础设施投资。集中财力建设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政府投资资金,加强城市与地区的联系,确保征地拆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积极争取中央政府各种专项补助资金和国内外各银行及非金融机构贷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委员会负责)

11.创新投融资模式。创新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运营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有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积极创造条件优化市场配置,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特许经营、投资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运营,并获得一定收益。(由市发改委牵头,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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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推进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定价和调整机制,推进按行业平均成本、企业合理利润和居民承受能力定价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市级公共产品和服务定价成本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和价格动态调整制度。研究建立供水、供气等行业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体系。严格控制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收费减免范围。政府将根据市场规则对费用减免做出合理补偿。(由市发改委牵头,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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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高管理水平,推进运行机制创新。

13.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法律体系,制定建设标准、管理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统筹规划、协调地上地下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和机制。重点加强城市管网综合管理,尽快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和地下管线建设,整合城市管网信息资源,消除城市地下管网安全隐患,消除“拉链路”和人孔伤害。[由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城市管理局、水务局、住房建设局和各区政府(新区行政委员会)领导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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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推进运行机制改革。发挥区域协调作用,按重点区域或流域对区域道路、公用隧道、垃圾、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捆绑包装,统一组织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体系,规范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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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进智慧城市管理体系。根据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和低碳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新一代信息技术将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系统的智能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发展。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电子档案,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平台全覆盖,将以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能应用,重点推进城市公共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和典型应用、智能社区(园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等领域的智能应用建设。,从而有效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促进城市发展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高。(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员会、交通委员会、人居委员会、水务局和住房建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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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市长-副市长-项目责任单位”的层级协调机制,将城市基础设施五年行动计划的任务和时间要求纳入城市重大项目平台,统筹推进。根据分工,市分管领导将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各领域的总协调人,成立工作小组,定期召集相关部门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和本级政府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制定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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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保计划的实施,实施项目库的动态调整。全面提高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市发改委将提前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储备工作,并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加强项目前期资金保障。加快城市投资权和财权研究,通过下放相关权力和审批权,实现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的整体推进。开展市政财政资金供给能力研究,创新公共设施投融资模式,确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要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库进行动态管理,扩大项目储备,提前启动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选择最佳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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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土地利用机制,加强省市沟通。市土地整理部门要加快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研究和修订,创新解决征地拆迁问题。进一步完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实施机制,优先保证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指标,促进项目建设早日开工。列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的,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将纳入近期建设计划和年度计划,定期跟踪项目用地执行情况,并同时报送省住建部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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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项目责任单位应根据本计划确定的目标分解投资任务,逆向安排年度投资计划,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向项目及责任人落实投资任务,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一切可能加快工程进度。进一步加强任务考核和监督,建立健全各区(新区)及相关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期总结项目进展并报告排名。对于没有圆满完成目标的区(新区)和相关部门,要坚持负责人面谈制度。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监察局对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和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及时督促竣工严重滞后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严肃查处审批过程中的不作为、推诿和扯皮行为。

标题:《深圳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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