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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宝安区已于2020年公布了宝安区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情况。小编辑为大家收集了宝安区公租房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文章查看!

房屋选择和排名

对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租赁家庭可自行安排选房,房间的排列顺序将根据租赁家庭在等候名单中的等候顺序依次确定。

验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选择和排列房间的规则:

第一顺序是根据城市公共租赁等候名单的排名确定的入围家庭,第二顺序是根据城市公共租赁等候名单的排名确定的入围家庭,第三顺序是根据城市公共租赁等候名单的排名确定的家庭。

在上述序列中,如果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是民政部门确定的有权领取养老金和补偿金的特殊人员,或者是持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明的残疾人,他/她有权优先选择序列中的一个房间,并且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等候名单的等候序列确定房间选择等级。

重要提示

进入住房选择范围的特殊租房家庭可以优先选择住房,同一特殊家庭的家庭可以根据等候名单的顺序依次选择住房。特殊家庭包括: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属于民政部门确定的养老和补偿的特殊对象。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2)如果该商品房项目的认购协议已经签订并仍然有效,则该商品房项目的认购协议将不包括在本项目房屋选择公告中公布的房屋选择清单(入围清单、入围清单和副产品清单)中。

(三)租赁家庭安排有序。如果拟建住宅区内有相应面积或建筑面积的房屋,但没有选房,或选房后当天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则该批选房将被放弃。如果豁免的累计数目达到三个,申请人将退出等候名单,原等候名单将失效。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申请轮候。

(4)由于等候人数较多,将根据等候顺序选择房屋,短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更新不及时、手机信号、短信阻塞等因素导致无法接听或延迟。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公告,及时办理租金认定、选房、签约等事宜。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租金认可。

(五)在租金认定受理截止日期后和租赁合同签订前,租金认定家庭的住房、婚姻、计划生育、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如实申报;如果他们不再符合申请条件,他们将被取消资格。

(6)申请人应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后,一经发现,将按照《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如果此次分配后仍有剩余房屋,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并另行分配。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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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宝安区2020年公租房租赁和选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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