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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日前,深圳市教育局下发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2020年高中入学考试工作的通知》。2020年,深圳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高中招生行为。

日前,深圳市教育局下发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2020年高中入学考试工作的通知》。2020年,深圳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高中招生行为。

焦点:

高中入学考试的基本政策保持不变。7月20日至21日(周一、周二)考试期间,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将探索试点专业与高中同批招生,取消直接招生,继续开展部分高中自主招生试点,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改革,推进部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的改革,分配比例为50%。

中考基本政策不变,招生计划和范围不变。

每所高中的招生计划和范围按市教育局颁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全省五年制高职班招收初中毕业生,按广东省关于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部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仍将直接分配给初中改革,分配比例将继续保持在50%。

2020年深圳市高考招生政策全文综述

接纳批次和方法

高中生入学由市教育局组织,市招生办公室实施。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成功的招聘者将继续实施远程“在线录取”。

录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深圳艺术学校和深圳体育学校。

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中等职业示范学校、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有试点专业(每所学校一个专业为限)。

第二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第一批录取的专业)。

第三批: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

被前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下一批学校。

录取主要依据高中入学考试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成绩评定结果。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各学校的招生计划、中考六科的原始总分、中考各科的成绩和综合成绩评定等级,确定各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

备案的原则是“得分第一,按照志愿者的顺序”,并按照市招聘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在中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同分比较原则”优先录取申请人,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和地理(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综合绩效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英语、语文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省级一级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成绩评定等级必须在B级以上(含B级),省级一级公立普通高中录取的五门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的考生成绩必须在C+级以上(含C+),体育单项课程的成绩必须在C+级以上(含C)。

凡参加过中考但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且符合跨线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市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写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第二次录取。

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在第二次招生结束后未完成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在录取后排队补足。

私立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向学校报到。各学校应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确定补充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批。补充招生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招聘对象是参加过我市2020年高中入学考试但未被录取且已达到招聘控制线的考生。符合我市录取分数线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民办高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次招生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根据自身办学条件,以报名录取的方式对我市未通过入学考试的考生进行补考,学校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将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招生部门备案。

完善考生电子档案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全省的招生工作“采用统一的招生计算机平台,实现全面管理、数据集中和实时监控”。所有报名、志愿者、成绩和录取信息都进入省市招聘计算机管理系统。

考生毕业学校必须按照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并必须保证考生提交的信息可靠、准确。

市招生办将通过互联网分批、分批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招生学校将在互联网上审核考生的电子档案后直接录取学生。

招生部门和学校应严格遵守招生条例,按时限录取学生。无故逾期居留,影响下一批学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录取名单由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并负责审核。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包括民办普通高中)应根据网上录取名单,在开学后两周内对报到的学生进行核实确认,并向市招生办公室报告。

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新生录取名单是学校批准新生录取资格的依据。市教育局学校登记管理部门将于9月底前,根据学校确认并经市招生办公室批准的新生录取名单,对报到入学的学生进行登记。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市教育局强调,有关部门、学校和个人要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定,抵制不正之风,确保高考招生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杜绝非法招生。严禁学校未经市招考部门批准录取考生、出具《录取通知书》或接受考生录取。任何非法录取均属无效,学校负责人(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后果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未经市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部门不承认其学生身份,高中毕业时不申请毕业证书,也不在高考中登记其学校的学生身份。市招生部门在申请高考时,应根据学生身份管理部门提供的学生身份证明,确认申请高考的资格。

2020年深圳市高考招生政策全文综述

深化实施“阳光招生”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管理、严格招生纪律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十禁”纪律,继续推进“阳光招生”,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成功申请者招生全过程的纪律监督。每所学校的招生是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高中录取成绩备案制度,将录取成绩刻录成光盘,移交市教委和基础教育部门备案。

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试点专业与普通高中同批录取的探索

为了进一步发挥高考的政策导向作用,加强对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增加部分国家中等职业示范学校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将首批招收试点专业。每所学校仅限一个专业。具体专业由各学校申报,由市教育局审核。具体的学校和专业将在志愿者报名前公布。

直升机学生全部取消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教规[2018]4号),直接招生将稳步取消。从2018年起,控制直升机的比例不超过10%,2019年不超过5%,2020年将完全取消。

继续开展部分高中自主招生试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有关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部分高中允许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自主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我市原有的公立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团队和技术特色班被纳入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改革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和高中招生的实际情况,今年将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可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申请试点学校的自主招生规定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并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必须规定招生计划和条件,规定招生、考核和录取的方式和时间,并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公平、公开、透明、顺利和顺利进行。

原则上,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名额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30%,具体名额在各学校自主招生规定中公布。自主招生的对象是参加我市2020年高中入学考试并符合阅卷录取条件的考生,且考生户籍不限。候选人仅限于一所独立的入学学校。

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名单必须在6月19日前提交市招生办审核。通过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的高中入学考试,但他们将不再填写高中入学考试志愿表,也不允许退出其他学校。如果每个学校的独立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将自动转入普通学生招生计划进行跨线招生。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实事求是地进行招生宣传,让考生准确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独立的招生程序、录取标准、收费标准、住宿条件等。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考生报考,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行或变相强行考生报考,不得超越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推进高质量普通高中部分招生,直接用于初中改革。

2011年以来,我市实施了将部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给初中的改革(以下简称“指标学校改革”),增加了薄弱初中考生进入优质普通高中的机会,缓解了初中择校矛盾,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20年我市将继续推进指标学校出勤率改革,增加优质高中参与指标学生分配的数量。高质量普通高中出勤率的比例为50%。

标题:2020年深圳市高考招生政策全文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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