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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3月29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防疫和控制措施有什么调整?让我们看看。

深圳市防疫措施调整细则:

一、防控措施的准确实施

(一)防止境外疫情输入。严格按照《境外进口防控指南》,所有从深圳口岸入境的人员,无论目的地在哪里,都将接受全覆盖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符合国内免检疫或隔离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继续保持重点场所的防控措施。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看守所、宗教场所、救助站、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老年公寓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

(三)加强社区的准确调查和预防机制。通过社区“三位一体”的精确筛查和预防机制,严格执行湖北省红色代码、黄色代码、无代码人员隔离措施,加强对湖北省绿色代码人员等群体的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加强对突发疾病的应急响应,实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药店对购买解热镇咳药的人员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测温和报告制度。

深圳市防疫措施调整细则

(4)加强清明节防控。清明节期间的聚会活动,如醒神、送别、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将被暂停,现场祭祀清扫将被暂停,墓地和骨灰楼将被关闭。避免各种各样的聚餐活动。

二、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五)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恢复工作,恢复生产和恢复经营。全面落实财政贴息、大规模减费、缓税、专项债券等国家和省级政策,努力确保我市企业“16条”等政策落到实处。商场、大型连锁超市、餐厅、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健身房)、网吧、酒店、洗浴中心、美容美发、洗染、摄影、家电维修、展览、图书馆、博物馆、批发、汽车(包括二手车)交易、拍卖、物流、仓储、汽车拆解、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全面开放。

深圳市防疫措施调整细则

(6)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有序引导深圳滞留农民工安全返回工作岗位。积极组织网上和网下招聘活动,吸引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来深圳就业。未在14天内居住在高风险或中等风险区域的员工将不会受到工作前隔离。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防疫和控制的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管理,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7)优化社区宿舍管理措施。尽可能增加居民区(包括城市中的村庄)的出入口,以方便人员出行,并在入口处临时保留单向测温措施。居住区内的外来人员,以及送货、快递、送货、国内维修等人员,在“亮码”和测温后可以正常进出。

(八)优化公共场所管理措施。目前,公共交通和地铁乘客的实名制将被保留。公共场所出入口应尽可能采用红外快速测温、人工智能测温等先进设备,提高测温效率。

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九)维护各类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交通、住宅走廊电梯和封闭场所的科学通风和消毒。加强农贸市场、旧住宅区、垃圾存放场所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加强个人卫生防护意识和科学防护能力,在疫情结束前做好“八件事”:勤洗手,多戴口罩,少堆东西,开窗通风,不碰野味,做饭,及时就医,不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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