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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2021年秋季入学者可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申请证书。处理时间以登记(备案)和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在入住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宝安教育局于2020年2月2日发出通知,要求延长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房屋租赁证》的期限,将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房屋租赁证》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再次延长时间:

目前,新关肺炎疫情仍未结束。为了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群众在短时间内聚集办理租房证明材料,最大限度地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办理《房屋租赁证》的期限现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

也就是说,2021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可以在2020年8月31日(含)之前申请证书。处理时间以登记(备案)和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在入住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本公告仅适用于2021年秋季一年级和一年级新生。最终解释权属于宝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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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1年深圳宝安学校《房屋租赁证》要求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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