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75字,读完约2分钟

【指南】:深圳市残疾人保护措施通过!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也可以进入公园、博物馆、科技中心、文化中心、美术馆、旅游景点和其他政府投资的公共场所。必要时,陪同人员可以免费进入。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已经通过,新修订的《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截至去年底,我市已有18,000多名残疾人获得证书。这项修正案的目的是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服务。

《深圳市残疾人保障办法》通过

据深圳市交通委员会消息,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居住在深圳的18000多名残疾人将获得更好的社会保障。他们可以免费乘坐有证件的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博物馆、旅游景点和其他公共场所。

在就业方面,《办法》提出,市、区人民政府新规划的报纸零售网点和已到期的现有报纸零售网点,应当优先安排本市注册残疾人就业。由于我市残疾人数量相对较少,残疾人保障基金余额较大,能够满足我市残疾人的就业需求。

在医疗康复方面,《办法》规定三级综合医院应设立康复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基层医疗机构应逐步提供基本的康复医疗服务。同时,根据规定,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在教育方面,《办法》规定,在本市户口内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并在公立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免交杂费,校服费由政府补贴。对于那些在私立学校学习的学生,政府将为他们提供各种书籍和校服的补贴。本市户籍的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幼儿园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教育费用提供补助。

此外,根据《办法》,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也可以进入公园、博物馆、科技中心、文化中心、美术馆、旅游景区等政府投资的公共场所。必要时,陪同人员可以免费进入。

标题:深圳保护残疾人的措施包括教育、就业和社会服务。

地址:http://www.shaanxizhongxin.com/szjy/6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