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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0年深圳政府购买大病保险的条件是什么?有什么不同?

深圳政府2020年的大病保险条件是什么?

在集中保险期间(每年5月和6月),保险条件如下

1、团体保险条件

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退休职工以及2020年4月缴纳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家属。

2.全额扣除深圳第一账户保险

如果2020年5月31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5585.4元,且被保险人在2020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大病补充保险,则该市基本医疗保险一类被保险人不参加。

3.个人保险

上述两种方法所覆盖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适用。

在非集中保险期间,以下群体可以全年投保:

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非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优抚对象、重度残疾居民、集中供养的孤儿和深圳户籍的婴儿,不受集中参保时间的限制,可全年参加大病补充保险。

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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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政府2020年的大病保险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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