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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深圳市龙岗区发布了《关于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若干措施的专项支持应用指南》。特别支助项目分为两类,包括购买设备补贴。看一看!

深圳市龙岗区防控应急物资和设备采购补贴申请指引

一、支持对象

纳入防疫控制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支持范围,是指纳入防疫控制应急物资整体调度的医用口罩企业、具有防护效果的民用口罩生产企业、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于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购买或自制应急物资生产线设备并在此期间投入使用的,具有生产医用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服资质的企业将按其设备采购成本的30%给予补贴。没有资格生产医用防护口罩的生产企业将按其设备采购成本的20%获得补贴。如果企业在政府的总体安排期内获得生产医用防护口罩的资格,支持金额将按其设备采购成本的30%补足,单个企业的最高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深圳市龙岗区防控应急物资和设备采购补贴申请指引

三。应用条件

(一)申请此项特殊扶持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必须在龙岗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项目在龙岗区实施;

3.申报企业应当纳入我区总体规划和调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被列入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部)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物资保障组”)协调的企业名单,在认真履行供应要求的同时,与我区物资保障组或公立医疗机构委托的第三方签订了供销合同或框架协议。

(2)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物资保障小组将与本地区已发放应急物资合格证的大型企业签订供销合同,同时认真满足供应要求。

4.申请人取得相关生产资质,具有与其生产的材料和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等主要条件,生产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5.申报单位依法经营,不受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的联合处罚。

四.相关注释

(1)在整体调度期间,纳入整体调度的企业生产的应急物资应优先提供给物资保障组或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委托的第三方,物资保障组对应急物资的采购要求应根据疫情和防控要求进行调整;

(二)自制应急物资生产线设备,是指企业自行设计制造或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后的应急物资生产线设备。此类设备按材料成本以加成法批准的设备采购成本为准,补贴设备采购成本的批准数为设备材料成本的1.1倍;

(3)本政策可与《深圳市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支持企业共克时艰的若干办法》中的“鼓励防疫材料生产企业扩大对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采购设备的技术改造投资,补贴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执行;

(四)同一申请项目的投资不能与龙岗区经济技术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同时申请;

(5)设备投资金额为扣除可抵扣税款后的实际投资金额。根据设备采购和付款的发票进行审批。发票日期原则上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有效期内取得发票,公司可提供有效的付款凭证、设备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由区工商局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进口设备以银行支付凭证和海关进口报关单为准。

深圳市龙岗区防控应急物资和设备采购补贴申请指引

V.审计方法

这项支持政策采用了审查制度。

六.所需材料

1、龙岗区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治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专项扶持申请表(购置设备补贴)原件(附件1);

2.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医疗器械注册证、卫生许可证等生产资质文件复印件;

4.应急物资和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复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报税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

6.新采购设备原始信息清单(附件2,由新采购设备制造商提供);

7.设备采购凭证,包括采购合同复印件、增值税发票或有效付款凭证、设备交货凭证等。;进口设备应提供银行付款证明和报关单复印件(由新采购设备制造商提供);

8.自制设备信息原始一览表(附件3,自制设备制造商提供);

9、自制应急物资生产线设备企业提供的原始材料消耗定额说明和材料采购原始凭证复印件(自制设备厂家提供);

10.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与物资保障组或龙岗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委托的第三方签订的供销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或物资保障组与该地区大型企业签订的供销合同复印件,并附有物资保障组出具的证明函;

11.对应于第10份供应和营销合同或框架协议的装运细节或问题文件的副本。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公章。复印件送龙岗区工商局产业改造科(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楼东座11楼1141室,电话:1-120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84657917,28948931)。

七.验收时间

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20日

其他事项

区工商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申报该资本项目。请项目企业独立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接受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假借区工商局工作人员的名义向企业收费,请通知工商局。

附件:

1 .龙岗区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治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专项扶持申请表(购置设备补贴)

2.新采购设备信息清单

3.自制设备信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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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市龙岗区防控应急物资和设备采购补贴申请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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