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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深圳龙华又有一套公租房要出租!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有什么房子?租金是多少?你如何认识租金?深圳苏州新闻网为您提供龙华公租房申请指南

8月8日,龙华市住房和建设局下发了《关于龙华区2018年公租房向无房户分配的通知》,此次共发放公租房850套。

分配的对象

龙华区无房户按照“保尽保优”的原则,对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边缘户给予优先照顾;根据"优先解决问题"的原则,登记的残疾家庭和有资格的群体等特殊群体优先选择住房。

应用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岁,在龙华区有户籍,但在龙华区投靠子女取得户籍的居民不能视为申请人;

(二)申请低收入户籍和低收入边缘家庭前,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标准,享受民政部门低收入居民生活待遇的;残疾家庭应持有我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优抚对象家庭应持有广东省民政厅颁发的优抚对象证。等待登记的家庭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包括儿童保险)共三年以上。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购买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租赁期内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购但未完全拥有的住房)和建房用地,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3年内未因离婚而在本市转让自有住房或分割自有住房。

(五)龙华区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租房屋来源信息

(1)嘉华域广场一期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官湖街观澜大道与平安路交叉口。北面是金山公园,南面是平安路。这次将提供168间套房,面积60㎡,两个房间,两个大厅,目标是三口之家。

(2)杨基玉龙山家园

该项目位于傅佥路涪城办事处。北部是傅佥路,南部是永久性的蔬菜基地。这次将提供60间套房,面积60㎡,两个房间,两个大厅,目标是三口之家。

(3)尚军御花园

本项目位于龙华区大朗办事处下区域的布龙路与建设东路交叉口。北面是和平里居住区,南面是规划中的城市综合体。这次将提供152间套房,76间35㎡的单人房,目标是单身居民。有76套65㎡,两室两厅,供应对象是一家三口。

(4)华盛丰汇明庭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苏里南路与核电路交叉口的东南侧。周围地区主要是古老的村庄。目前,对外交通主要是苏里南路。这次将提供125间套房,面积50㎡,一房一厅,供两人家庭使用。

(5)惠兰居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大道以西、富民路以东、人民路以南。这次将提供157间套房,面积60㎡,一房一厅,供两人家庭使用。

(6)锦绣花园招商

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西坑社区,东临龙观高速公路,西临西坑社区公园。13间套房的供应量为85㎡,三室两厅。供应目标是一个四口之家。

(7)傅袁

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东接关兴东路,西接傅佥路,北接单鑫路。48间套房,90㎡,三室两厅。供应目标是一个四口之家。

(8)神野泰然玫瑰园

该项目位于龙华新区观澜大道与迎丰路交叉口的西南侧。周围地区主要是古老的村庄。目前,对外交通主要是观澜大道。这次将提供22间套房,19间35㎡的单人房,目标是单身居民。50㎡,2室1厅3套,适合两人家庭。

(9) 10%中心

该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东环一路与梅陇路交叉口。105间套房的供应量为65㎡,其中63间为两室两厅,供应对象为三口之家。面积85㎡的42套三室两厅将提供给四口之家。

注:以上房屋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最终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a)租金标准

1.嘉华王国广场一期、杨基玉龙山家园和尚军御花园的基准租金尚未确定。

2.华盛峰辉苑的基准租金为19.25元/月/平方米。

3.惠兰住宅的基准租金为20.35元/月/平方米。

4.邀请商家参观锦绣花园的基准租金为20.35元/月/平方米。

5.福安花园的基准租金为19.8元/月/平方米。

6.10%中心的基准租金为24.2元/月/平方米;

7.深圳泰然玫瑰园的基准租金为18.7元/月/平方米。

单个住房单元的具体租金根据基准租金进行修订和确定,同时考虑到楼层和朝向等因素。最终租赁价格须经市政府批准。

(2)物业管理费标准

1.嘉华王国广场、杨基玉龙山家园、尚军御花园一期物业管理费尚未确定;

2.华盛丰辉名庭物业管理费为3.8元/月/平方米;

3.惠兰居物业管理费为3.0元/月/平方米;

4.招商局锦绣花园物业管理费为2.98元/月/平方米;

5.福安雅苑物业管理费为2.88元/月/平方米;

6.10%中心物业管理费为3.9元/月/平方米;

7.深圳泰然玫瑰园物业管理费为3.78元/月/平方米。

公寓建筑面积标准

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作为分配家庭规模的依据:

单身家庭可以选择35㎡(含)的房屋类型;

二人家庭可选择50㎡(含)及以下的房屋;

三人家庭可以选择65 ㎡及以下类型的住房;

对于四人以上的家庭,可选择90㎡(含)以下的所有家庭的住房供应。

家庭人口中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在本市有常住户口或在本市持有居住证至少一年的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籍在本市的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及成年子女(至少有一方父母有深厚的家庭)。

注: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和全日制学校教育而将户口迁出本市,则视为在本市有户口。申请人配偶为军人的,视为在本市有户籍。

租金分配

在选择这次租赁的房屋时,将优先考虑确保低收入家庭登记和边缘家庭。第二,按照“优先安排和安置”的原则,选择户口家庭中的残疾家庭、优抚对象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最后,户籍名单上的家庭将根据有资格租房的家庭顺序依次选择他们的住房。如果等候名单相同,则应按照规定抽签决定顺序。该收租家庭的信息将于2018年7月23日确认。

2018年龙华公租房申请将于8月9日开始,共有850套公寓

操作流程

(a)家庭津贴和生活津贴边缘家庭、残疾家庭、有资格的家庭群体

1.需求申报

户籍补助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家庭和优抚对象家庭应在各街道办事处或区民政局填写申请表,由区民政局统一反馈至区住房和建设局。在选择房间之前,必须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给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审查。请注意当时短信通知的安排:

(1)申请租金的个人承诺书;

(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只需提交户口簿);如果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应出具其他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独生子女证明、收养证明、当地派出所或公证处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3)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士提交结婚证;离婚人员应提交离婚证及相关离婚证(包括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和调解书);

(四)共同申请人是军人的,应当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材料;如果共同申请人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他/她应提交有效的学生身份证明;

(5)申请人持有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证明;优抚对象证明及其他材料;

(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表;

(7)如果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市居住证,必须一并提交。

上述材料属于原始提交的证据材料,其他材料应核对原始提交的复印件。

2.选择一个房间签合同

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向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发送短信,告知他们选择时间和签约安排。根据通知要求,申请人将前往指定的工作地点选择房间。逾期未选择房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选房完成后,可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续租)或预配合同(具体租赁时间以补充协议为准),具体签订安排另行通知。

(二)户籍等候名单上的家庭

1.在线租赁

龙华区已登记的申请人如有兴趣申请该公租房,可登录“深圳市龙华区经济适用房管理栏”(网站:183.56.159.135:108/User/Login.aspx)网站,输入备案回执号、申请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点击“深圳市龙华区经济适用房租赁销售平台”中的“网上申请”,在线确认家庭人口等信息,在线提交租房申请。

网上租金确认时间为2018年8月9日9: 00至2018年8月15日18:00(共7天)。如果在2018年8月15日18:00之前未完成网上租金确认,将被视为放弃该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确认。在网上租金识别期间,龙华区户籍等候名单上的人也可以同时识别市政公租房项目。一旦住房选择合同(或预分配合同)签署,他们将退出等待名单。

2.出租清单的核实和公示

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网上租金认可申请的家庭信息。确定符合租房条件的家庭名单和所选房屋的排名,并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向公众公布5天。

3.房屋选择和签署

对公告无异议或对租赁成立无异议的家庭,应安排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续租)或预配合同(具体租赁时间以补充协议为准),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

(1)龙华区公租房轮候册上的具体住户名单可在以下网站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深圳市住房保障局:www.szjs.gov/csml/bzs/.

(2)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暂行办法》,已接受租赁住房但未选择住房的家庭,或已选择住房但未缴纳保证金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三次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的家庭,将退出轮候名单,原轮候名单将失效。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申请轮候。

(3)由于等待的人很多,住房供应正在耗尽。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龙华区住建局网站(网站:cjj.szlhxq.gov/)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并及时办理租金认定、选房、签约等事宜。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租金认可。

(四)本通知所称“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住宅住房(含准成本住房、全成本住房、低利润住房、全成本低利润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集资建房、动迁房、军用产房、自建私房(含“一户一房”)、商品房(含已购但不具有完全产权的住房)等。

(五)在本次租金认定受理截止日期后、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签订前,租金认定家庭的住房、婚姻、计划生育、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如实申报;如果他们不再符合申请条件,他们将被取消资格。

(6)在租赁期间,将不时对居住者的资格进行随机检查。如有虚报、瞒报或弄虚作假嫌疑,或有连续空购买、擅自转租、超过6个月用于商业用途等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取消租赁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况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后,一经发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按照《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报告和监督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和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保密。

政策咨询地址:龙华区美隆大道98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1层112室

电话:81477770。

温馨提醒

市民如果想在第一时间知道龙华区最新的租金确认公告,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深圳苏通新闻网的公开号码(身份证号:申)。关注之后,他们可以回复“租金认可”以获得龙华区公租房的租金分配方案。此外,他们可以回复“公共租赁住房”以获得租金确认申请人口,查询他们的等待名单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最新住房供应ID:bdbshenzhen city。

标题:2018年龙华公租房申请将于8月9日开始,共有850套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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