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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深圳市计划对超生父母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为惩罚超生,意见稿拟改变“两个以上子女超生,以一个子女超生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每超生一个子女按超生次数的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做法,规定“每超生一个子女, 男女双方应根据征收基数分别一次性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

据鲍静介绍,近日,《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市法制办官方网站上公开征集。其中,对于超生的处罚,《意见稿》计划对超生的父母分别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

深圳2017年超额认购新政策

为了实施全面的二孩政策,《意见草案》建议,有两个或两个以下孩子的夫妇不必经过审批,而是让他们的孩子进行登记,夫妇可以选择自己的出生时间。同时,规定有两个以下子女的夫妻,包括流动人口夫妻,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出生登记。还规定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社区管理机构办理登记,为群众提供最便捷的计划生育服务。

2017年,深圳新的超员政策将对父母分别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

关于计划生育监督,草案规定,公安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为生育第三个或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人员(按男女双方生育和收养的子女总数计算)办理迁入本市户籍登记时(随迁人员除外),应核对申请人的计划生育信息。

对于超生的处罚,意见稿拟改变“多生两个以上子女,以多生一个子女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每多生一个子女按多生数的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做法,规定“每多生一个子女,男女双方应按照征收基数分别一次性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

基层计划生育部门在开展收集工作时,遇到了许多单亲母亲无法识别其子女生父的特殊情况,这给生育行为的界定和收集工作带来了困难市法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对此,"意见草案"明确指出,"如果一方未登记结婚并生育,而另一方无法核实,社会抚养费将根据被核实方所生子女的数量征收"。

保护失去独立家庭的权益

《意见稿》还完善了保护独生子女家庭权益的相关规定。根据意见稿,为确保本市户籍独生子女家庭的幸福和发展,帮助独生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提高抗风险能力,市、区人民政府计划建立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综合保险制度。资金由各区人民政府统筹提供。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2017年,深圳新的超员政策将对父母分别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

此外,意见草案规定,在国家鼓励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期间,本市户籍的夫妇中只有一个孩子或者没有一个孩子但依法收养了一个孩子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孩子满14岁,按规定按月支付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将由夫妻双方各自承担,50%由户籍所在地政府为雇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承担。

此外,为了帮助有特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丧失独立、受伤和残疾)的家庭,《办法》规定向有特殊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计划生育援助资金。该法还规定,民政部门在安排入住公共养老机构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房和建设部门在租赁和出售经济适用房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提供就业援助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机构在提供家庭医生和家庭病床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2017年,深圳新的超员政策将对父母分别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

评论要点

●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下子女的夫妇,将不执行审批,出生登记也将改变。

●对于超生的处罚,建议改变原来的“超生两个以上子女,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础,对每一个超生子女按超生子女数的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做法,改为“每一个超生一个子女,男女双方按征收基数分别一次性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

●建议建立户籍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综合保险制度。

●计划生育援助赠款将发放给失去独立、只有一个受伤和残疾子女的家庭。将优先考虑被安排留在公共养老机构、出租和出售负担得起的住房、提供就业援助以及提供家庭医生和床位的家庭。

提交意见的方式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2017年3月16日前提出意见:

●通过深圳政府法律信息网首页的“意见收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在“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上,在“互动交流-立法反馈”栏提交意见。

●将意见以信函形式发送至深圳市富忠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79室(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向wangli@fzb.sz.gov发送评论

标题:2017年,深圳新的超员政策将对父母分别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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