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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6849个家庭通过了初步审查,6672个家庭经过审查通过了最终审查。根据租金分配通知,入围家庭、候补入围家庭和旁路入围家庭的名单已经确定。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排名为1-673的是入围家庭,排名为674-1346的是备选入围家庭,排名为1347及以上的是入围家庭。

龙岗区户籍轮候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第二批)的初步结果已于2020年1月10日公布。根据《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岗区登记轮候册居民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通知》(2019年第二批)(以下简称《分配通知》)和《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龙岗区登记轮候册居民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2019年第二批)的相关要求及看房时间安排, 现公布待选房屋名单、待选房屋排名及选房相关事宜如下:

深圳龙岗公共租赁住房选择清单及房屋选择签署指南(2019年第二批)

一、入选房屋名单及排名

首先有6,849个合格家庭,经过审查,最终有6,672个家庭合格。根据租金分配通知,入围家庭、候补入围家庭和旁路入围家庭的名单已经确定。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排名为1-673的是入围家庭,排名为674-1346的是备选入围家庭,排名为1347及以上的是入围家庭。

龙岗区公租房户籍等候名单(2019年第二批)合格者入围租房家庭名单和选房排名公示表。xlsx

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户籍等候名单(2019年第二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入围租赁家庭名单和房屋选择排名公示表。xlsx

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户籍等候名单(2019年第二批)合格户旁路名单和选房排名公示表。xlsx

在初审结果公示期间,我局对37户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的家庭进行了审核申请。其中,有28个家庭在初步审查中未被列入合格公告名单,经审查符合租金确认条件。在初步审查中被列入合格公示名单的家庭中,有9个家庭进行了信息更正。共有136个家庭提交了取消租金认可的书面申请。经过初步公示,经我局审查,69户家庭不再符合租金认定条件。

深圳龙岗公共租赁住房选择清单及房屋选择签署指南(2019年第二批)

龙岗区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第二批)首次公开审查时重新考虑的家庭名单。xlsx

二。选房和签约的时间和方式

(一)选择时间

入围和备选入围租赁家庭的选择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包括周末)。如有剩余房屋,将另行通知入围的租赁家庭根据所选房屋的排名顺序进行补选,一旦入选,房屋即可入住。

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户籍等候名单(2019年第二批)选择表。xlsx

由于疫情的影响和选举现场的空间有限,为了避免交叉感染,每个家庭只能有一个人进入选举现场。同时,要求所有家庭严格按照入住时间到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2)房屋选址

龙岗区龙城街杨妃路天豪华庭(西门)19号楼一楼选房服务大厅。

(3)合同签订和签到

选房当天,现场签订租赁合同,交纳租赁保证金。申请人不能参加房屋选择和签署的,可以委托成年人共同申请房屋并签署租赁合同。因疫情隔离无法亲自到现场选房的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第三方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龙岗区户籍轮候册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第二批)选房签约服务指南。doc

三、投诉和监督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保密。

龙岗区住建局,龙岗区中心城区行政路2号楼1402室,电话: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号码应当以其公开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1)为了做好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择住房家庭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全程戴好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待,提前申请月康码,积极配合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2)由于新皇冠病毒性肺炎疫情的影响,尚未交付的弥敦道名苑、中粮祥云广场、达州云峰花园和龙美居将于2020年6月全部交付(温馨提示:本合同的租赁起始日以项目交付日为准)。任何变更将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素装,具体装修以现场建筑交付为准。

(3)在申请租金认可的合资格家庭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数须包括在获编配租金的地区的家庭人口内。不包括非共同申请人,但非共同申请人应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四)租赁家庭分类到位。如果拟建住宅区内有选定的相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屋,但未选定房屋,或选定房屋但当天未签订租赁合同,则该批房屋的选择将被放弃。如果豁免的累计数目达到三个,申请人将退出等候名单,原等候名单将失效。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申请轮候。

(5)在选房期间,剩余房源将于每天22点前在龙岗政府网上住房建设局(www.lg.gov/bmzz/zjj/)网站上公布。请注意第二天的住房资源可选相应的住房类型或建筑面积标准。

(6)申请人应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截至租赁合同签订时,如房屋、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仍应如实申报。凡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后,一经发现,将按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7)政策咨询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楼319;电话:28589935,28589937。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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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龙岗公共租赁住房选择清单及房屋选择签署指南(2019年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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