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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深圳二手房买卖增值税减半?官方否认:误读!

近日,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发布了《关于对我省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发布后,被一些房地产行业员工误读,他们认为2019年2月1日后转让的深圳二手房附加税和贴花将减半。

这种说法被误解了。

将深圳二手房买卖增值税的附加税减半是一种误读。二手房买卖中的自然人不同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临时税务登记的个人,但自然人出售房地产不在政策范围内,自然人出售房地产的税收仍按现行房地产出售政策执行。

广东省小微企业包容性减税政策

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还可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标题:将深圳二手房买卖增值税的附加税减半是一种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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