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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申请商品房的8709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进行了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总数为8179个。

一、公示期限和方式

从2018年2月24日至3月10日,它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15天。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第二,信息修正

公示期间,申请家庭应认真核对申请资料。如发现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局申请公示期内的信息核对和更正。逾期未提交变更申请的,视为申请人家庭同意公示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深圳市住房保障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李鸿西路联华大厦一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社保业务管理大厅,电话:23913773。

三、投诉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楼一楼信访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号码应当以其公开信息为准。

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提供联系方式,接收单位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四.重要提示

(一)根据轮候册和分配办法的规定,我市申请住宅商品房轮候册的基本原则是申请家庭信用申报。申请人家庭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且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轮候册》和《安置办法》中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顺序确定其每日轮候顺序,将其纳入轮候册,然后将其置于轮候册的底部。

(3)关于房屋安置,可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的安置通知。

(四)在轮候期间,轮候家庭的住房、人口、人才认定、户籍、婚姻、养老、特殊照顾、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及与变更事项相应的材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社保营业厅变更轮候信息。

(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欺诈、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部分列表]

记录收据号码,姓名,人员类别,申请人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障累计缴费时间,00066670洪春荣,申请人居住地区,南山区张819文,,,王建,,南山区, 与龙五年以上中国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小董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智乐共同申请人刘炜共同申请人陈齐共同申请人刘共同申请人程

标题:2018年新一轮符合条件的住宅公寓申请名单发布(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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