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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近日,龙岗区将推出一批1611套房的公租房。具体信息请参见《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向低收入家庭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和龙岗区户籍历史遗留的轮候册申请人的通知》。龙岗区户籍历史遗留的低收入家庭名单如下。

根据龙岗区住建局的信息,龙岗区近期将推出一批公租房给该区轮候册上的住户,主要包括4个花园小区,共1611套,分别是南湾街的大足鹤山花园、平湖街的平吉上元、龙岗镇的合谷梅苑和岳龙华府。

具体信息请参见《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向低收入家庭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和龙岗区户籍历史遗留的轮候册申请人的通知》。

>。>。>。>。龙岗公共租赁房开始选择租金低至每平方米6.6元/月

>。>。>。>。龙岗四大公租房与鹤山、平吉上元、合谷梅园、岳龙华府四大家庭的比较

关于龙岗户籍公租房分配的公告

附件一:

深圳市龙岗区户籍历史遗留的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只能提交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当出具出生证明、收养证明、公证书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的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其他材料。申请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没有本市户籍的,可另行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

龙岗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通知1611套房等待您的申请

二、申请人与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结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Iii .补充材料

(一)收养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必须提交独生子女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缴费1年以上不满3年的,必须提交学士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是被残联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者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养老和补偿特殊对象的残疾人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残疾和特殊照顾证明材料。

(四)配偶是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五)子女因服兵役或者就学将户籍迁出本市的,必须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果成年子女上学,他们还必须提交学校颁发的在校证明。

必须提交上述材料的副本。同时,应将原件提交受理窗口进行核查。副本应该用A4纸复印。

标题:龙岗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通知1611套房等待您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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