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73字,读完约3分钟

【导语】:房地产市场的重大变化!在深圳的新住房中,60%将是社会住房,30%将是公共租赁住房,50%将是住宅住房。

8月3日,深圳市政府通过深圳政府网正式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租购结合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备受关注的深圳新房改政策正式落下帷幕。

经济适用房将占60%

深圳将重点为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专业人士和其他各类人群建设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住房将分为三大类: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人才住房和住宅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其中60%是政策性支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具体来说:

人才住房:集中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方面合格的企事业单位。人才供应,可以出租或出售。我们将对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多的优惠政策。

住宅用房:重点关注符合收入和财产定额标准等条件的户籍居民。

点击查看:2018深圳住宅房屋申请指南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户籍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和先进制造业工人。

点击查看:2018深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

此外,政府还将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货币补贴,并探索使用住房租赁凭证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住房租赁补贴和住房补贴。

出售人才住房和一定期限内封闭流通的商品房

深圳土地资源非常短缺,可利用的住房资源相对有限。为了解决更多家庭的住房困难,《意见》明确规定,人才住房和住宅商品房的销售将在一段时间内关闭。在封闭流通期内,因其他市场购买商品房等合法原因或自身原因需要转让的,应当转让给符合购买条件的其他对象,或者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根据《意见》精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将优化轮候名单分配规则,合理划定基本住房保障收入的产权界限,建立和完善保障对象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对于居住住房的申请人,户籍家庭租赁和购买舒适住房类型商品房的收入和财产限额也将得到合理界定。

2035年目标:至少10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意见》明确提出了2018年至2035年深圳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从整体上解决各类居民的住房问题,建立相对完善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确保贫困、低收入和边缘家庭的户籍得到充分保护。各类人才、中低收入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和先进制造业工人的住房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可以通过市场解决的住房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在统筹考虑未来新增人口对各类住房需求的基础上,计划到2035年分短期、中期和长期三个阶段建设和筹集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商品住宅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总量不得低于100万套。其中,从2018年到2020年,深圳将建设各类住房42万套,人才住房、商品住宅和公共租赁住房至少25万套。

推荐阅读:深圳颁布新的住房调控政策;购买三年内不得转让的房屋

标题:深圳新房改政策:土地使用30%优惠,公共租赁住房50%优惠,住宅住房50%优惠

地址:http://www.shaanxizhongxin.com/szfc/4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