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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龙岗推出第二批企事业单位人才租赁选房。有你的单位吗?

2017年,龙岗区开始向企事业单位出租第二批人才住房,向173家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分配了1828套人才住房。

据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人介绍,龙岗区按照相关规定,在龙岗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了2017年4月28日至5月18日期间申请并通过考试的173家合格企事业单位名单。

宣传时间:6月13日至6月19日

选房时间:6月21日至6月29日

地点:龙岗区龙城街杨妃路天豪华庭(西门)19号楼一楼大厅

供应的2032套人才房可供选择,替代房源分布在万科天宇花园二期、翼城花园等12个住宅小区。人才住房的租赁期为3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续期一次,续期期限不得超过3年。

截至目前,龙岗区已于2017年启动了三批企事业单位员工租赁分配和一个等待公共租赁的户籍。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7年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审查合格单位名单及选房签约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附件1。龙岗区企业租赁人才房信息公示表(2017年第二批)

附件2。龙岗区人才住房租赁机构信息公示表(2017年第二批)

附件3。龙岗区人才住宅备选房源清单(2017年第二批)

附件4。龙岗区人才住宅评选时间表(2017年第二批)

附件5。龙岗区人才住房分配服务指南

标题:龙岗区173个单位配租的人才住房租金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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